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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10-30 14:08来源:学校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编制。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黑龙江省教育厅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发挥学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推进学校门户网站、办公平台等平台的信息融合,坚持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力度,坚持把深化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要求,大力推动清单落实情况,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官网主页、学校OA办公平台和官方微信等及时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学校基本信息和动态,是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途径。

2.各类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年度新闻汇编、学校画册、学生手册、教师手册、制度汇编、文件、会议纪要等纸质资料向校内师生公开信息。

3.其他形式:

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座谈会、团代会、教学例会、学工例会等各类会议和简报形式实施学校各类重要事项及工作安排公开。

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对各类形式对学校需公示事项进行公开。

通过校长信箱、各职能部门意见信箱、各业务部门工作咨询电话的形式,收集广大师生员工的各类意见、建议,解答各类问题咨询。

通过向全体教职工发放《【集团】有限公司制度汇编》(16册)、《教师手册》,向学生发放《学生手册》的形式公开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0-2021学年,学校通过官网主页发布信息741条,其中远东要闻135条、基层动态376条、通知公告19条;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发布信息211条;通过OA办公系统向校内教职员工公开信息163条,其中文件76条,各类工作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公示共87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依法主动公开招生信息,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权益,保证招生工作进行,学校制定了《【集团】有限公司招生管理制度》、《【集团】有限公司招生录取管理制度》、《【集团】有限公司招生宣传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了招生工作内容、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为招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公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学校年度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讨修订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联合会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章程涵盖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学费标准、录取原则、奖助学金、贫困资助政策等。

二是公开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开学校在该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同时,在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招生宣传材料里进一步公开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公开录取结果及查询渠道。学校招生网站即时更新2021年各省各批次录取进展情况及录取最高分与最低分,深受广大考生关注。录取期间,考生还可以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查询录取结果,为保证公开信息方便查阅,增设咨询电话、网上咨询渠道,随时接受考生和社会群众的广泛问询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打造招生阳光工程。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等社会监督。2020-2021学年度内,学校未发现有违规招生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关于违规招生的举报,新生复查期间,未收到任何疑议。实现了招生工作“零投诉”。

2.人事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人事监察处积极拓展发布渠道,利用学校官网、官微、OA办公系统等信息平台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公正、公平、及时公布公开招聘、学校机构设置、干部人事任免、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师资建设等各类人事师资信息,确保学校教职工和社会公众对人事监察处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本学年度公布了学校部门机构设置;学校各部门领导干部的任职通知;工资调整方案、评优评先等事项;公示了公开招聘信息、人员调动、干部选拔等涉及教职员工利益的重要信息。完成《【集团】有限公司教师手册》的修订及发放工作;将学校最新的工资调整方案政策与各分院沟通、讲解;宣传和解读了学校重要人事政策,确保全校教职工全面了解人事师资信息。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每学年度进行教育收费项目公示。收费公示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政策依据以及收费监督举报电话等。

对新生入学收费,学院采取的公示方式包括:通过录取通知、新生入学须知等纸质公示;在校园网挂网公示;在学生活动集中的教学中心区宣传公示栏公示;在迎新点张贴海报公示等,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20-2021学年,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学校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及减免费用等相关问题,相关工作均按规定执行。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员工对参与学校管理和民主表达意见建议较为积极,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比较高。学校在信息发布渠道、公开事项和范围上不断拓展和丰富,社会公众和本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

五、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20至2021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不良反映,也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推进,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不断深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有待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够,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性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各二级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

改进措施:一是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全部信息,对照清单信息进行巡查,确保链接的有效性、浏览的兼容性。开展校内信息公开评议,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补齐工作短板,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大局意识。加大对教育教学、学术资源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同时发挥信息在招生录取、评奖评优等工作的监督作用,服务师生、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三是加强对各学院信息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构建大数据时代下学校信息公开新渠道新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集团】有限公司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247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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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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