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17 14:48 来源:学生处

各分院: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2020届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分院组织评选时间:2020年4月20日-5月15日(含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范围应在有效范围内,可采取将公示信息发布网络平台等方式。

二、各分院报送材料时间为5月18日前。报送材料要求: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分院评选工作汇报材料一份(含评选工作过程及公示情况),学生审批表每人两份,正反面打印,主要事迹第三人称填写。材料报送至张宁老师处。

三、学校联评及公示时间为5月19日-5月22日,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审批。

四、具体评选标准及评选程序须严格依照《【集团】有限公司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可见《学生手册》2019版)。

五、因本届毕业生采取分散毕业和答辩的形式,在分院推选、学校联评后,因毕业论文成绩、学业成绩未能达到优秀毕业生评定标准的,取消该生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分院不再补充评选。

评选工作完成后各分院要在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优秀毕业生事迹,具体要求:各分院上报数量见名额分配表,个人事迹不少于1500字,第三人称撰写,上报时间为5月22日,报送至张宁老师处。
 

附件1.2020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附件2.【集团】有限公司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3.2020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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