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
时间:2022-12-16 16:31   来源:科研处

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下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点项目

要求紧扣新发展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质量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全省拟设立10项,研究年限为3年。应严格按照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进行申报。

(二)一般项目

要求针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学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的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3种: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项目,全省拟设立20项,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项目,全省拟设立10项,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研究。

3.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全省拟设立30项,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教师。

(三)指导项目

要求针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学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等进行研究。拟设立40项,研究年限为2年。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的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重点项目的主持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相关课题研究。

3.一般项目中的“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1982年12月10日后出生)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2年。

(2)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肯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优先推荐申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近2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省级课题,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主要成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研究项目:

(1)承担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四信”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尚未完成者。

(2)所主持的省部级教改项目自201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近三年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各类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2.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四、报送时间

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3 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科创中心301  

联系电话:0451—82473327

电子邮件:yuandongkeyanchu@163.com

联系人:  郑 重

附件: 1. 2022 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 重点项目立项申报书

3.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4.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立项申报书

5.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立项申报书

6.指导项目立项申报书

7. 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新思想”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
 

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22年12月16日
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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