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结题与往年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在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教学改革研究服务高等教育发展的能力,营造高度重视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政策与制度环境,现组织2022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我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为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本次重点委托项目设立“四新”专项。对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高校给予一定比例数量奖补,仅用于支持获奖导师团队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申报,否则不予立项。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见《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1)。
二、申报要求
1.重点委托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校企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 人。
2.一般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3.负面清单。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立项;此前承担的省教改项目未如期结题,该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研究;已立项的省级项目名称相近或内容相似的不能重复立项申报;作为主持人正在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能申报新的研究项目。
4.其他。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另行组织专项申报。
三、申报材料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四、报送时间
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2 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科创中心301 联系电话:0451—82473327
电子邮件:yuandongkeyanchu@163.com 联系人:郑 重
附件:
1.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
2.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
3.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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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