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高等教育)推荐 、遴
时间:2022-02-14 15:34   来源:科研处

各部门:

为适应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从更广范围内遴选优秀人才参与项目评审工作,从而提高评审质量。经省规划办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思想解放,求真务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学术水平高,能够站在学术前沿,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在本学科专业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代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出版、发表或翻译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论文等;承担过具有重要学术、实践价值的科研项目;在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组织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理论和学术的宣传普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获得过本领域省内外公认的重要奖项。

3.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学术道德高尚,遵守学术规范,无违纪违法记录。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部分高水平专家可放宽至58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咨询、项目评审、成果评审等有关工作。

(二)必要条件(近5年)

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至少具备以下1项条件。

1.近5年获得过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

2.近5年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称号。

3.近5年具有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类、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身份。

4.近5年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教研或教育科研项目。

5.近5年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领导或市级机关采纳。

二、推荐、遴选专家范围

本科院校类:

直接推荐:党委书记;校长;教学副校长;科研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发展规划处负责人;科研处(科技处)负责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系部)负责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限额择优推荐:不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1人);优秀二级学院(系部)院长(5人,其中民办限2人);优秀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副主任)(5人,其中民办限2人)。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电子版》 以“报送单位名称+专家推荐”命名文件夹发至联系人邮箱。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 重  

联系电话:15245509977

电子邮件:yuandongkeyanchu@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高等教育)

科研处

2022年2月14日

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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